1.项目名称及摘要
项目名称:诺华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诺华中国放射性药品生产项目
项目摘要:本项目是放射性药物领域重大外资项目,这一放射性药物生产基地将成为诺华继北京昌平工厂后,在中国的第二个创新药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销售治疗前列腺癌的Lu-177放射性药物。本项目计划用地位于浙江省海盐县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园,总用地面积12586平方米,约18.879亩,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6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建设的主工艺设备主要包括:新建全套镥[177Lu]标记的放射性药物生产线,进行镥[177Lu]标记的放射性药物的合成、纯化、检验分装、视觉检验、再包装等。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镥[177Lu]标记的放射性药物约10.5万支。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诺华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友林
联系电话:010 8012 0294
3.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春锋
联系电话:0311-85912535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后,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合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第1章 概述;第2章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第3章 工程分析与源项;第4章 辐射安全和防护;第5章 环境影响分析;第6章 辐射安全管理;第7章 利益-代价简要分析;第8章 结论与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实施后或实施过程中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否会产生影响?
3)对于减少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有何建议?
4)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详见下方附件。
意见可发送至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本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诺华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